山东山西签署文化交流合作协议江苏省山东商会
  • 商会领导
  • 联系我们
  •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六朝路9号证大喜马拉雅中心J座 14楼
    电 话:025-83690866
    传 真:025-83695860
    邮 箱:jssdsh@126.com
    邮 编:210018
  • 当前位置:首页 >> 齐鲁风韵
  • 山东山西签署文化交流合作协议

    时间:2018-09-18 15:15:08  来源:山东省文化厅   

          9月17日,山东省文化厅、山西省文化厅在山东济南签署文化交流合作战略框架协议。今后,双方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两省文化交流合作水平,有效整合鲁晋特色文化资源,共同探索文化改革发展新路径。

      根据协议内容,山东、山西未来将共同打造文艺精品经典,建立舞台精品剧目创作演出交流机制,联手研究探索文艺创作规律,积极推动两省特色优秀剧目互访交流常态化,互为优秀剧目巡演提供帮助和支持;共同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互学习借鉴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建设、省级文化云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合力开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局面;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交流机制,推进两省非遗资源共享,合作开展非遗保护模式的创新课题研究;搭建文化产业交流合作机制,在文化项目推进、产业园区和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上互相支持、互相借鉴、加强协作;引领强化黄河九省区文化旅游协作,依托黄河9省区经济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鲁晋文化旅游合作。

      鲁晋两省地缘相近,文化资源底蕴丰厚,文化交流交融广泛,同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发祥地和聚集区,具有较强的文化发展互补优势。今后,山东、山西每年将完成2个至3个合作项目,由两省交替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