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常务会长单位新海石化荣获“2017年度江苏13市地标型企业”称号江苏省山东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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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会常务会长单位新海石化荣获“2017年度江苏13市地标型企业”称号

    时间:2017-12-21 10:18:00  来源:本站   

        12月17日,由南京大学商学院、河海大学商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南京审计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南京财经大学EDP 中心、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报刊中心、江苏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江苏商报、江苏企联民营企业研究院、江苏企业家联盟等联合发起“2017江苏企业家年会暨江苏年度经济人物颁奖典礼”在宁举办, 700多家企业单位参加了此次盛会。本次活动共评出“2017 年江苏十大年度经济人物”、“201江苏13市地标型企业”、“2017 年江苏十大行业领军人物”、“2017 年江苏十佳新锐苏商”四个奖项。

        会上,我会常务会长单位新海石化荣获“2017年度江苏13市地标型企业”称号。
        据了解,“地标型企业”是指一个地区具有发展代表性的标杆企业,在国内乃至国际同行业中处于发展的优势地位和权重地位,引领产业发展方向,掌握话语权,拥有公信力。江苏省有13个地市,此次设立“2017年度江苏13市地标型企业”,每个地市评选一个地标型企业,旨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引领更多省内外企业家为提升江苏经济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做出贡献。
        新海石化获此殊荣,是对新海石化在连云港市领军地位的肯定,更是对新海石化取得成就的褒奖。新海石化作为传统能源型制造业企业,始终把“产业兴邦,造福大众”作为企业使命,以“为顾客提供性价比最优的石油产品”为宗旨,专注实体经济发展,着力供给侧优化改革,以工匠精神把石化产业做精做专做出特色,倾力打造“社会认可、政府青睐、股东满意、员工自豪、相关方赞佩”的大型现代化能源化工企业集团。2017年,面对低迷的经济环境,新海石化砥砺前行,艰辛探索,取得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34位、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第16位的优异成绩,1-11月份实现纳税6亿元,预计2017年产值将达到250亿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赣榆源源不断输送动力,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