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山东商会选举办法江苏省山东商会
  • 商会领导
  • 联系我们
  •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六朝路9号证大喜马拉雅中心J座 14楼
    电 话:025-83690866
    传 真:025-83695860
    邮 箱:jssdsh@126.com
    邮 编:210018
  •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会文件
  • 江苏省山东商会选举办法

    时间:2016-01-11 11:30:56  来源:本站   


    江苏省山东商会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山东商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大会接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民政厅的指导和监督。
        三、江苏省山东商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单位推荐,筹备组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江苏省山东商会第一届负责人(即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由筹备组推荐候选人名单,由第一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
        四、江苏省山东商会理事会理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热爱商会工作,有奉献精神;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会长单位除具备理事单位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商会创会经历;
           (二) 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
        六、常务副会长以下单位除具备理事单位条件外,注册资金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 常务副会长单位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
           (二) 副会长单位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以上;
           (三) 常务理事单位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以上;
           (四) 理事单位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以上。
        七、本届商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不设名额限额,凡符合条件的会员在本次会议后,可进行增补;不愿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退选。
        八、选举产生商会监事会成员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副主席2名,监事2名。监事会成员的条件与理事会成员的条件相同。候选人名单由筹备联络组推荐,由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九、本次会议根据筹备组的提名,由一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聘请名誉会长、顾问。
        十、本次大会选举方式采取由主持人介绍候选人名单,全体代表以举手的方式表决。嘉宾和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
        十一、对候选人表决时,按照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方式进行。
        十二、商会理事会成员应以到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同意方可当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成员应以到会半数以上理事表决同意方可当选。
        十三、本选举办法提交本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